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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技术装备免税利好海工、太阳能等三大新兴产业

  近日,财政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通知,从今年4月1日起,国内将对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装备和产品目录、进口关键零部件和原材料目录、进口不予免税的设备和产品目录等予以调整。
  在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目录的调整中,新增了28项重大技术装备,海工装备、太阳能应用、LED设备等三大新兴产业成为了受益最为明显的板块。
  四部门还重新修订了《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对今年4月1日以后批准的按照或比照《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相关项目和企业,进口新目录中所列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上述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将一律照章征收进口关税。
  本次目录调整有着两方面的积极意义。一是对重大技术装备整机免税政策逐步调整为对进口关键零部件实行免税,有利于实现重大技术装备的进口替代;二是将一些亟待发展却又缺少核心技术和关键设备的新兴产业纳入重大技术装备税收政策的目录,有助于产业结构的调整,实现新能源、高端装备等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
  进口税收政策目录的调整情况显示,共有28类重大技术装备成为新增的品种。其中,千万吨炼油设备、天然气管道运输设备、大型船舶装备等已经在2011年7月《关于调整三代核电机组等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中得到了体现。对于真正新增的品种,主要集中在了三个方面:海工装备、太阳能应用和LED设备。
  海洋工程设备有4类装备将享受进口免税的待遇,分别为:海上浮式生产储卸油装置、深海铺管船(平台)、大型浮式起重船、海上及潮间带风机安装船。面向国内外海洋资源开发的需求,我国未来将加大发展海洋工程装备的力度,海上风能发电、海水淡化和综合利用、海洋可再生能源利用、海底金属矿产等都是重点发展的方向。
  在工信部发布的《船舶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推进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发展被列为了优化产业布局的重点,技术创新和发展的重点主要围绕深水油气田的装备需求,实施深水钻井船、深水超大型浮式生产储卸装置、深水半潜式生产平台、海上风车安装船、浮式液化天然气生产储卸装置等。
  半导体发光二极管(LED)生产设备新增3类装备,分别为:金属有机化学气相沉积设备、等离子体刻蚀机台、氧化铟锡(ITO)溅射台。
  太阳能电池生产设备新增5类装备,分别为:等离子加强型化学气相沉积设备、低压化学气相沉积设备、物理气相沉积设备、硅片多线切割机、全自动印刷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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