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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贷款损失计提税前扣除

        财政部日前下发通知,宣布从即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将从税前扣除。众多银行人士认为,该举将直接降低金融企业信贷成本,有助于中小企业得到更多信贷资金。
       据财政部《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小企业贷款是指金融企业对年销售额和资产总额均不超过2亿元的企业的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其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进行风险分类后,按照财政部下发的计提比例标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具体来看,在银行五级贷款中,除正常贷款外,关注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次级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5%;可疑类贷款计提比例为50%;损失类贷款计提比例为100%。
        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金融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应先冲减已在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不足冲减部分可据实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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