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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出台“30条措施”促进经济发展

●.1亿元以贷款贴息方式支持高水平重大工业项目建设
■.2.4亿元支持科技计划项目和科技创新企业发展
■.2500万元支持总部经济等新兴和高端服务业发展
●.4.8亿元资金支持郊区县31个示范工业园区建设
        日前,记者从天津市解难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按照调结构、促转变、增实力、上水平的总体要求,加快构筑“三个高地”、打好“五个攻坚战”,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更好地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群众。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天津市出台《关于印发(关于调结构促转变增实力上水平促进经济发展的30条措施)的通知》,要求各区县、各责任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对接措施、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确保政策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地发挥政策效应。30条措施主要涉及优势工业、科技创新、新型服务业、郊区县“三区”统筹发展等。
         支持优势工业发展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管理的专项资金中安排2亿元资金。其中,1亿元主要以贷款贴息方式支持高水平重大工业项目建设;4000万元支持重点企业实施节能降耗工程;3000万元支持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和电子信息产品制造、软件等高新技术产业发展;3000万元支持煤电油运等生产要素平德。促进经济平稳运行。
        支持科技创新发展从市科委管理的专项资金中安排2.4亿元资金,支持科技计划项目和科技创新企业发展。落实支持120家左右科技型中小企业的5000万元打包贷款。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服务。落实相关政策,帮助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全部通过认定。从市科委和市发展改革委管理的专项资金中安排2.3亿元资金,支持自主创新重大项目建设。其中。2亿元资金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3000万元资金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建设。
        支持新型服务业发展从市发展改革委管理的专项资金中安排2500万元资金。支持总部经济、楼宇经济、文化创意、现代物流等新兴和高端服务业发展。
        支持郊区县“三区”统筹发展从市农委管理的专项资金和市财政支农资金中安排4.8亿元资金.区县以不低于1:1的比例匹配,支持31个示范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从市农委和市发展改革委管理的专项资金中安排1.4亿元资金,支持示范小城镇基础设施和公益性项目建设。从市农委管理的专项资金中安排1:4亿元资金支持设施农业,确保完成10万亩种植业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和滨海农业科技园区建设。
        支持郊区中小企业发展从市中小企业局管理的专项资金中安排5000万元资金,支持郊区工业技术改造项目。继续执行贴息项目投资规模由2000万元以上调整为1000万元以上,贴息比率由2.5%提高到4%。重点支持郊区工业企业节能降耗、综合利用、环境保护以及改造传统产业、提高产品质量和附加值、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等方面的技术改造项目。
        支持商业企业发展从市商务委管理的专项资金中安排3300万元资金,支持10条特色商业街、10个大型批发交易市场、10个大型节庆活动、10个会展项目、20个菜市场、6条具有早餐服务功能的餐饮特色街和200辆流动早餐车、承担农超对接的龙头企业建设配送中心和绿色农产品专卖店发展。
        支持旅游业发展从市旅游局管理的专项资金中安排1000万元资金。其中,500万元作为发展旅游特色村建设的扶持资金;300万元作为对全市旅游景区的基础设施和旅游标识、旅游厕所等接待服务设施建设的引导资金;200万元作为旅游奖励资金,对组织包机、专列和邮轮等招揽游客到天津旅游并取得明显效果的旅游企业和个人给予奖励。
        加大外贸企业扶持力度从市商务委管理的专项资金中安排1.5亿元资金。其中,1亿元资金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扩大贸易融资以及中小企业发展对外贸易;5000万元资金促进服务外包发展,重点支持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引进国内外知名服务外包企业,培育扶持服务外包骨干企业。加大服务外包人才培训。
        支持国有企业调整和重组充分发挥渤海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资本运营平台功能。筹集资金60亿元。支持企业结构调整、东移搬迁、重点项目建设和困难企业退出。
        支持环保生态项目建设从市环保局环保专项资金中安排2000万元资金,用于支持减产、停产的放射源及一类污染物企业搞好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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