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落实《关于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09]9号)和《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工信部联科『2009]232号),积极落实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各项措施,大力推进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加快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现就进一步加强技术创新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技术创新工作的重要性。在当前形势下,进一步加强技术创新工作,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经济较快平稳增长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的一项战略任务。抓紧做好技术创新工作,建立创新型企业,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是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加快工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得重要手段;对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优化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增强企业发展后劲,促进高新技术发展应用,实现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都有重要意义。
二、加强技术创新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的研究制订工作。抓紧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技术政策》,结合本地产业发展实际,研究制订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领域的产业技术政策和产业技术发展规划,引导和推动行业、企业技术创新与技术进步,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根据产业发展趋势,加强规划、政策、标准对技术创新的引导和激励作用。研究提出支持技术创新资金投入的具体措施,加大对技术创新的投入力度。
三、大力推进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把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职责,切实做好国家、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建设工作,以企业技术中心为核心推进技术创新体系建设。针对本地区实际,指导协调本地区技术创新体系的建设工作,整合社会创新资源,推动技术创新有效运行机制的建立。加强对产学研工作的指导,实现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有效结合,发挥工业骨干企业市场优势,提高企业竞争力。积极构建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技术平台,建立面向中小企业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支持组建产业技术联盟等多种形式开展重大技术创新活动。鼓励以技术创新能力强的骨干企业为龙头,形成具有特色的产业集聚,促进区域支柱产业发展。
四、加快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和新工艺,促进产业技术升级,提高产业发展的整体水平。以质量品种、综合利用、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为重点,实施产业技术示范工程,为加快推进技术改造提供技术支撑。围绕汽车、钢铁、船舶、石化、轻工、纺织、有色金属、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以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核心关键技术瓶颈为目标,积极组织技术攻关,实施产业技术研发项目。研究通过技术创新促进本地区“两化融合”的战略和措施、信息化发展的重大问题,指导企业信息化,推进重点领域信息技术应用,做好典型重大信息化项目的实施和推广工作。
五、积极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科技成果转化。把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作为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工业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结合区域特点和优势认真研究并组织制订、实施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产业等高技术产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引导企业提高技术开发能力和系统工程集成能力。把科技成果转化摆在突出位置,积极实施标准战略,推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转化,加速规模化生产和应用。
六、切实落实责任,加强指导监督。按照国家有关技术创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的总体要求,切实落实好技术创新的工作职责,加强对本地区技术创新工作的指导。建立和完善工作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能,实行逐级负责;转变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方式,形成高效协调的工作机制;结合地方特点,充分发挥中介组织的作用,认真研究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发展中的技术创新问题,引导和推动产业和企业的技术创新工作。
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市级,认真调查研究和总结创新政策落实及规划实施的成效与经验,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和措施,及时将有关情况和建议上报我部。我部将进一步研究推进技术创新工作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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