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与大型企业进行配套生产业务的中小企业将优先获得技术改造经费支持。国家同时鼓励中小企业进入生产服务性产业与动漫软件等新兴产业,并与大企业形成产业链共赢,鼓励中小企业与大企业“抱团取暖”。众多中小企业面临技术改造经费不足的瓶颈,因此《意见》特别突出了在中央财政预算内安排企业技术改造专项经费。《意见》中规定,鼓励各地政府建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同时允许民间资本进入乡镇私人银行。乡镇私人银行与小额贷款公司将成为中小企业融资的最直接金融机构。另外,国家还将采取措施,加快中小企业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支持中小企业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并努力改进对中小企业的服务。意见指出,国家将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财税扶持力度,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是一个世界性难题。在国务院最新出台的意见中,提出加快研究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发起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等股份制金融机构的办法。对于一些困难中小企业,缓交社会保险费或者降低交费费率,这些优惠政策原来规定是到2009年年底,现在可以延长一年,到2010年年底,还可以给一些补贴。意见提出,要进一步营造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完善相关政策法律体系,完善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的有关制度,加强中小企业权益保护。国务院22号正式发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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