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天津焊接网 >> 政策法规 >> 浏览文章
政策法规

船舶工业振兴规划出台五大措施支持造船业

        2月11日,在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审议并原则通过船舶工业调整振兴规划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草案)》。会议认为,船舶工业是为水上交通、海洋开发及国防建设提供技术装备的现代综合性产业,对钢铁、化工、轻纺、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重点产业发展具有较强的带动作用。当前,我国船舶工业正处在由大到强转变的关键时期,制定和实施船舶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对于巩固和提升我国船舶工业的国际地位,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根据该规划,国家将鼓励金融机构加大船舶出口买方信贷资金投放;将现行内销远洋船财政金融支持政策延长到2012年;抓紧研究出台鼓励老旧船舶报废更新和单壳油轮强制淘汰政策;今后3年暂停现有船舶生产企业新上船坞、船台扩建项目;在新增中央投资中安排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支持高技术新型船舶、海洋工程装备及重点配套设备研发。

上一篇文章:没有了

下一篇文章:发改委公布25亿节能减排投资计划

政策法规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