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人社部办公厅颁布包括《焊工》在内的26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上述标准颁布之日起,原相应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同时废止。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是在职业分类的基础上,根据职业活动内容,对从业人员的理论知识和技能要求提出的综合性水平规定。它是开展职业教育培训和人才技能鉴定评价的基本依据。
新颁布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焊工》中,将焊工工种分设为:电焊工、气焊工、钎焊工和焊接设备操作工,共四类。
职业技能等级仍设为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 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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