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天津焊接网 >> 政策法规 >> 浏览文章
政策法规

做好2017年度2018年度天津市工业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

根据《天津市工业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津财建一〔201528号)》的要求,为做好天津市工业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就申报2017年度和2018年度天津市工业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一)智能制造

    支持企业设备互联、数据集成、智能管控的数字化建设,以及面向研发设计、生产装备、生产过程控制、检验检测、经营管理等环节系统综合集成的智能工厂和数字车间建设;支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支持面向全产业链、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网络协同制造、个性化定制、服务制造等应用示范。

(二)工业互联网、大数据应用(略)

(三)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

    支持工业企业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建设,加快推动构建开放式、扁平化、平台化的组织管理模式,打造信息化条件下的新型能力。

二、申报条件(略)

三、申报材料(略)

四、申报程序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财政局,负责对域内项目的筛选、审核、提出申报推荐意见,联合行文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五、相关要求

    请有关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各有关市属集团(控股)公司,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认真组织好2017年度和2018年项目申报工作。申报2017年度和2018年度工业企业发展资金项目分别于828日和925日前,将项目申报文件一式三份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同时提交电子版)。

附件:天津市工业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财金处  许可      电话:83605812

市财政局经建一处       林森;    电话:23303765

政策法规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