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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政策措施

2016520天津市人力社保局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出台政策措施包括

1.降低失业、生育、工伤保险费费率            2.困难企业暂缓缴纳养老保险费

3.允许困难企业阶段性调整医疗保险缴费模式    4.合理控制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

5.扩大稳岗政策实施范围                      6.加大对企业的职业培训补贴力度

2016614天津市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出台第二批政策措施包括

1.    降低税费负担方面有3项,即减轻平行进口汽车试点单位纳税负担、对部分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扩

大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免征范围,预计全年可减轻企业负担12.6亿元;

2.    降低人工成本方面有3项,即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降低养老保险费率、降低失业保险费率,预

计全年可减轻企业负担48.9亿元;

3.    降低融资成本方面有2项,即推进投贷联动试点为科创企业提供持续资金支持、推进农村“两权”抵

押贷款试点工作,预计全年可减轻企业负担650万元;

4.降低能源资源成本方面有5项,即降低用电成本、逐步实行“租让结合,先租后让”的土地供应方式、实行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制度、支持工业企业高效利用存量用地、支持企业高效利用闲置工业厂房仓库等设施资源,仅“降低用电成本”一项全年就可减轻企业负担4亿元

5.降低物流成本方面有3项,即规范港口收费、免除集装箱查验作业服务费和降低货运成本,预计全年可减轻企业负担1.7亿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方面有2项,即进一步提升建设项目联合审批效率、试点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办法,可大幅降低企业的办事时间成本;

6. 降低企业创新创业成本方面有1项,即放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范围,预计全年可减轻企业负担30亿元;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和管理费用方面有1项,即落实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预计全年可减轻企业负担9.6亿元

初步测算,第二批政策措施实施后,每年至少可为企业减轻负担107亿元,降低全市企业百元收入成本约0.1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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